办证指南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公证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备注 |
|
1 |
公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捺指印。 |
|
2 |
自然人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3 |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
原件 |
1 |
境外人士除外。 |
|
4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主体资格证明 |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
6 |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的证明 |
原件 |
1 |
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后果的证明文件、新闻报道等。 |
|
7 |
利害关系证明 |
原件 |
1 |
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等。 |
|
8 |
损害结果证明 |
原件 |
1 |
评估报告、调研报告、查验报告等。 |
|
9 |
监护证明 |
原件 |
1 |
自然人申请人为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足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生效判决等;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 |
|
10 |
监护人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
11 |
委托书 |
原件 |
1 |
非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 |
|
12 |
受托人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变更抚养协议公证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备注 |
1 |
公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应签名或者盖章、捺指印。 |
2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3 |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
原件 |
1 |
现役军人、境外人士除外。 |
4 |
被抚养人居民身份证 |
原件 |
1 |
尚未办理的可不提交。 |
5 |
被抚养人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
原件 |
1 |
|
6 |
原生效抚养协议 |
原件 |
1 |
如经公证的抚养协议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涉及子女抚养事宜的离婚协议。 |
7 |
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证明 |
原件 |
1 |
如出生医学证明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
8 |
变更抚养协议文本 |
原件 |
N+1 |
N为所需公证书的份数。 可委托公证员代为起草、修改。 |
保全证人证言或当事人陈述公证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备注 |
|
1 |
公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捺指印。 |
|
2 |
自然人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3 |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
原件 |
1 |
现役军人、境外人士除外。 |
|
4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主体资格证明 |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
6 |
与保全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保全的证据本身足以证明的无需提交。 |
|
7 |
书面情况说明 |
原件 |
1 |
应载明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的取得方式或方法。 |
|
8 |
证人或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复印件 |
1 |
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 |
|
9 |
委托书 |
原件 |
1 |
非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 |
|
10 |
受托人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保全现状公证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备注 |
|
1 |
公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捺指印。 |
|
2 |
自然人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3 |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
原件 |
1 |
现役军人、境外人士除外。 |
|
4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主体资格证明 |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
6 |
与保全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保全的证据本身足以证明的无需提交。 |
|
7 |
书面情况说明 |
原件 |
1 |
应载明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的取得方式或方法。 |
|
8 |
委托书 |
原件 |
1 |
非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 |
|
9 |
受托人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保全物证公证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备注 |
|
1 |
公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捺指印。 |
|
2 |
自然人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3 |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
原件 |
1 |
现役军人、境外人士除外。 |
|
4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主体资格证明 |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
6 |
与保全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保全的证据本身足以证明的无需提交。 |
|
7 |
书面情况说明 |
原件 |
1 |
应载明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的取得方式或方法。 |
|
8 |
拟保全的物证 |
原件 |
1 |
易于携带的物应直接提交公证机构。 |
|
9 |
委托书 |
原件 |
1 |
非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 |
|
10 |
受托人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保全网页公证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备注 |
|
1 |
公证申请表 |
原件 |
1 |
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捺指印。 |
|
2 |
自然人 |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 |
1 |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3 |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
原件 |
1 |
现役军人、境外人士除外。 |
|
4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主体资格证明 |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 |
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 |
居民身份证、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
|
6 |
与保全内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1 |
申请保全的证据本身足以证明的无需提交。 |
|
7 |
书面情况说明 |
原件 |
1 |
应载明申请保全证据的理由、用途和证据的取得方式或方法。 |
|
8 |
委托书 |
原件 |
1 |
非自然人本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 |
|
9 |
受托人身份证件 |
原件 |
1 |